13 也不要把你們身體的任何部分[a]獻給罪,做不義的器具;相反,要像從死人中復活的人,把自己獻給神,並把身體的各部分做義的器具獻給神。 14 這樣,罪就不能轄制你們了,因為你們不在律法之下,而在恩典之下。

從罪的奴僕到義的奴僕

15 那又怎麼樣呢?難道因為我們不在律法之下而在恩典之下,就可以犯罪嗎?絕對不可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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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ootnotes

  1. 羅馬書 6:13 身體的任何部分——或譯做「肢體」。